通知公告
对于开展2020年度学院中层干部考核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中层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中层干部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考核范围为学院中层正职与副职(包含学院自聘人员、长大委派人员、外聘人员、退休返聘人员)。
二、考核时间
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1月4日
叁、考核内容、标准和等次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1.优秀。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落实学院对于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各项重大举措,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和全局观念,工作业绩突出。经综合考核,基本合格率和不合格率共计在10%以下,优秀率排名在同层同类干部前15%的可评定为优秀等次。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年度考核不合格单位中层干部;受到廉洁自律、综合治理、意识形态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学术不端、计划生育等“一票否决”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国内外脱产学习(进修)或病、事假半年以上者。
2.合格。自觉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落实学院对于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各项重大举措,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工作积极主动,有改革创新精神,工作业绩良好。经综合考核,不属于优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均可评定为合格等次。
3.基本合格。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学院对于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各项重大举措,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能够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经综合考核,不合格率超过20%或基本合格率和不合格率共计超过40%,可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4.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不能够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经综合考核,不合格率超过30%,或基本合格率和不合格率共计超过50%,或者按学院有关文件规定的条件被问责的,可定为不合格等次。
四、考核办法与程序
1.个人述职。结合个人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中层干部在本单位(部门)作述职报告,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总结成绩,查找问题。
2.民主测评。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到各单位(部门)组织考核工作民主测评会议,分叁类进行民主测评。
础票:院领导测评票,占权重为30%;
叠票:学院中层干部互相测评票,占权重为30%;
颁票:本单位(部门)其他人员测评票,占权重为40%。
院领导测评和中层干部互评定于12月22日与学院机关及直属单位年度工作述职大会同步进行;分院(部)其他人员测评与本单位组织的述职测评会议同步进行;机关单位其他人员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3.确定考核等次。分机关中层正职、副职,分院(部)中层正职、副职四个类别,按础、叠、颁票综合测评成绩,确定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等次,并报党政联席会讨论批准。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结果将作为中层干部聘任、评优评先、年度绩效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
2.考核为基本合格的人员,由分管(或联系)院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进,也可视具体情况,调整其岗位。
3.考核为不合格的人员,视具体情况做出组织谈话、低聘、解聘等处理。
党委组织部 人事处
2020年12月9日
附件:
考核小组到各单位(部门)测评分组情况表
组次 |
成员 |
联络人 |
考察单位 |
第1组 |
王晶、黄思琦 |
黄思琦 15871815895 |
石油与化学工程学院、体育教学部、管理学院、基础教学部 |
第2组 |
姚喆希、许晓聪 |
许晓聪 15827207133 |
资源勘查工程学院、城市建设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部 |
第3组 |
刘凯、吴婷婷 |
吴婷婷 19971281588 |
外国语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
第4组 |
郭世德、周琴 |
周琴 15826511860 |
各机关单位 |
备注:1.请各分院(部)在召开本单位教职工述职测评会议前与联络人联系;
2.机关单位测评由考核小组确定时间后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