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对于开展6月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党支部:
现将6月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政治理论学习内容
1.习近平参加十叁届全国人大叁次会议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
2.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
3.习近平2020年两会讲话精髓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
5.《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6.中共中央 国务院对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
7.习近平阐明“全球战疫”的中国主张
8. 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对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9. 湖北代表团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打造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卫体系建设的湖北样板
10.中共荆州市委对于转发《省普法办〈对于做好全省2020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11. 《对于加快构建高效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
12. 教育部对于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
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内容
(一)党员缴纳6月党费
6月党费可以利用网络支付方式缴纳。
(二)学习内容
(1)《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
(2)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
(3)《对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五章;
(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第七章。
(叁)开展研讨
(1)党员个人介绍2020年公开承诺事项;
(2)结合自身岗位,围绕“如何落实‘凡事叁有’”这一主题开展讨论。
叁、活动组织形式
1.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以党总支或党支部为单位开展,由党总支(支部)书记主持,机关及直属单位负责人配合,全体教职工参加。
2.学生政治理论学习由校团委以主题团会等形式安排进行。
3.“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由各支部书记主持开展,全体党员参加。
4.疫情防控期间的“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各单位可以应用“学习强国——强国视频会议”或其他视频会议平台开展集中学习和讨论活动。
四、有关活动要求
1.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应分开进行,其中政治理论集中学习时间应不低于1小时。
2.各单位可以将活动安排及学习资料先期发放给相关人员,集中活动时指定专人宣讲主要精神,开展集中讨论交流;并安排专人做好活动记录。对因事因病不能参加活动的,应履行好请假手续,并要求其及时进行补学。
3.党员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应佩戴党员徽章,党支部书记要定期对支部党员填写的《党员手册》进行评价签字。
4.院领导所在支部要通知院领导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5.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督促党员每天登陆“学习强国”开展自学,并将本单位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相关材料(活动报告单、活动图片资料等)于6月30日前分别报党委宣传部(联系人:黄思琦)和党委组织部(联系人:矫秀强),联系电话:8067500。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