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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对于开展2023年6月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来源:党委宣传部&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 编审:&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 审核:&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 日期: 2023-06-13 17:06:15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2023年6月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内容

1.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加快建设教育强国 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支撑

2.习近平主持召开二十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 加快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3.习近平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强调 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 努力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4.习近平在河北考察并主持召开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时强调 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进各项工作 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5.习近平在听取陕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强调 着眼全国大局发挥自身优势明确主攻方向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篇章

6.习近平总书记给参与“澳门科学一号”卫星研制的澳门科技大学师生代表的回信

7.中共湖北省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对于在主题教育中认真学习借鉴“浦江经验”的通知》,转发中央《对于在主题教育中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案例的通知》、《对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以学增智重要要求 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的通知》、《对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主题教育系列重要讲话的通知》、《对于防范和制止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搞不当营商活动的通知》、《对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坚决防止和纠正调查研究不良倾向的通知》、《对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在主题教育中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8.党的二十大报告单行本、《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 年版)》《论党的自我革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专题摘编》《习近平对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等指定学习书目

9.习近平总书记对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摘编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档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11.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

(注:加粗项为必学内容)

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内容

1.重温入党誓词

2.党员缴纳6月份党费

3.开展理论学习:

1)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加快建设教育强国 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支撑

2)习近平主持召开二十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 加快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3)习近平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强调 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 努力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4)习近平总书记给参与“澳门科学一号”卫星研制的澳门科技大学师生代表的回信

5)中共湖北省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对于在主题教育中认真学习借鉴“浦江经验”的通知》,转发中央《对于在主题教育中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案例的通知》、《对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以学增智重要要求 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的通知》

4.开展主题研讨:

1)作为一名教师党员,谈谈学习“千万工程”“浦江经验”案例的经验启示,如何将其运用到推动发展的具体实践中?

2)作为一名学生党员,谈谈学习“千万工程”“浦江经验”案例的体会。

叁、活动组织形式

1.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以党总支或党支部为单位开展,由党总支(支部)书记主持,机关及直属单位负责人配合,全体教职工参加。

2.学生政治理论学习由校团委以主题团会等形式安排进行。

3.“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由各支部书记主持开展,全体党员参加。

四、有关活动要求

1.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应分开进行,其中政治理论集中学习时间应不低于1小时。

2.各单位可以将活动安排及学习资料先期发放给相关人员,集中活动时指定专人宣讲主要精神,开展集中讨论交流;并安排专人做好活动记录。对因事因病不能参加活动的,应履行好请假手续,并要求其及时进行补学。

3.党员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应佩戴党员徽章,党支部书记要定期对支部党员填写的《党员手册》进行评价签字。

4.校领导所在支部要通知校领导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5.各党总支(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作为本单位政治理论学习的责任人,要加强指导和负责落实,要将理论学习情况以新闻消息(配图片)的形式发布在各分院网站主页上,并将新闻链接、本单位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的相关材料于2023年6月30日前报党委宣传部(联系人:余紫滨)。

6.各位党员同志要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督促党员师生每天登陆“学习强国”开展自学,督促学生每周登年陆“青年大学习”开展主题团课学习,并将本单位组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相关材料(活动报告单、活动图片资料等)于2023年6月3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联系人:吴婷婷)。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2023年6月13日   

附件【2023年6月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内容.诲辞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