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对于开展2023年11月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2023年11月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内容
1.习近平主持召开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强调 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2.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3.《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
4.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对于进一步推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5.习近平在第叁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
6.习近平致欧美同学会成立110周年的贺信
7.习近平在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强调 坚持党对工会的全面领导 组织动员亿万职工积极投身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
8.蔡奇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9.教育部公开曝光9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10.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
11.学习语丨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内容
1.重温入党誓词
2.党员交纳11月份党费
3.开展理论学习:
(1)习近平主持召开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强调 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2)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3)《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
(4)蔡奇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5)教育部公开曝光9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6)学习语丨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4.开展主题研讨:
作为一名党员,结合自身实际谈谈如何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做好网络安全相关工作?
叁、活动组织形式
1.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结合主题教育,以党总支或党支部为单位开展,由党总支(支部)书记主持,机关及直属单位负责人配合,全体教职工参加。
2.学生政治理论学习由校团委以主题团会等形式安排进行。
3.“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由各支部书记主持开展,全体党员参加。
四、有关活动要求
1.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应分开进行,其中政治理论集中学习时间应不低于1小时。
2.各单位可以将活动安排及学习资料先期发放给相关人员,集中活动时指定专人宣讲主要精神,开展集中讨论交流;并安排专人做好活动记录。对因事因病不能参加活动的,应履行好请假手续,并要求其及时进行补学。
3.党员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应佩戴党员徽章,党支部书记要定期对支部党员填写的《党员手册》进行评价签字。
4.校领导所在支部要通知校领导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5.各党总支(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作为本单位政治理论学习的责任人,要加强指导和负责落实,要将理论学习情况以新闻消息(配图片)的形式发布在各分院网站主页上,并将新闻链接、本单位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的相关材料于2023年11月30日前报党委宣传部(联系人:余紫滨)。
6.各位党员同志要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督促党员师生每天登陆“学习强国”开展自学,督促学生每周登年陆“青年大学习”开展主题团课学习,并将本单位组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相关材料(活动报告单、活动图片资料等)于2023年11月3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联系人:吴婷婷)。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2023年11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