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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研究期满教(科)研项目结题的通知

    来源: 编审: 审核: 签审: 日期:2021-03-05

 

院属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科技厅、教育厅和学院对各级教(科)研项目的管理规定,经研究决定,将于20215月组织各级研究期满教(科)项目结题。现将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以学院为第一申报单位获批的2019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18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2019年度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2019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指导性项目、2019年度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以及2019年度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2020年度学院教学研究基金项目和2020年批准延期结题的各类项目(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1)。其他研究期未满的项目如果已完成研究任务可以申请结题。

二、结题方式

各级教(科)研项目结题采用会议结题的方式进行,项目负责人做项目结题答辩汇报。

叁、材料报送要求

(一)结题材料内容

1.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及自评表》、《项目任务书》、《项目验收执行情况报告》各一式5份(见附234);

2)反映项目研究成果的相关附件(包括与项目相关的专利证书或专利受理通知书、新药证书、奖励证书、技术标准、成果证明、资金证明、销售合同、产学研合作协议、项目经费决算表、研究报告、论着论文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项目答辩汇报ppt8-10分钟)。

2.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

1)《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5份(见附件5);

2)反映项目研究成果的相关附件(含有主要参与人的研究成果,如研究报告、论文、专着、教材、软件、实验数据、工艺与技术规范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项目答辩汇报ppt8-10分钟)。

3.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

1)《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一式5份(见附件6);

2)反映项目研究成果的相关附件(含有主要参与人的研究成果,如研究报告、论文、专着、教材、软件、实验数据、工艺与技术规范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项目答辩汇报ppt8-10分钟)。

4.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指导性项目

1)《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5份(见附件7);

2)《项目结题审阅表》一式1份(见附件8

3)反映项目研究成果的相关附件(含有主要参与人的研究成果,如研究报告、论文、专着、教材、软件、实验数据、工艺与技术规范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课题答辩汇报ppt8-10分钟)。

5.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1)《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评审表》一式5份(见附件9);

2)反映项目研究成果的相关附件(含有主要参与人的研究成果,如研究报告、论文、专着、教材、软件、实验数据、工艺与技术规范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课题答辩汇报ppt8-10分钟)。

6.学院教学研究基金项目

1)《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教学研究基金项目结题申请书》一式5份(见附件10);

2)反映项目研究成果的相关附件(含有主要参与人的研究成果,如研究报告、论文、专着、教材、软件、实验数据、工艺与技术规范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项目答辩汇报ppt8-10分钟)。

7.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1)《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结题申请书》一式5份(见附件11);

2)反映项目研究成果的相关附件(含有主要参与人的研究成果,如研究报告、论文、专着、教材、软件、实验数据、工艺与技术规范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项目答辩汇报ppt8-10分钟)。

(二)延期结题材料内容

若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请提交《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2,正反打印)。

(叁)结题材料报送时间

各项目结题材料经项目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无误后,纸质材料和科研项目结题申请汇总表(见附件13)统一提交至行政楼Q303室,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470778222蔼辩辩.肠辞尘邮箱,不受理教师个人申报。

四、其它

(一)研究报告格式要求详见附件14,以上各类结题表格正文内容格式参照研究报告格式。结题文本内容要求:文本清晰,评审结束后再根据专家意见对研究报告和结题报告文本进行修改完善,加强内容的学术性。做到文风端正、文脉清晰(层次之间是总分关系或并列关系或递进关系)、文笔流畅(不用方言俗语,不用废弃的陈言旧语)、文法严谨(语法、修辞、逻辑和标点符号无错误)。

(二)反映项目研究成果的附件材料请参照如下要求准备(暂不装订成册),用大燕尾夹或档案袋整理好。

1.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

2.项目立项申报书;

3.开题报告(省规划课题);

4.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有变更情况的);

5.项目中期报告(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

6.研究报告、调查报告等附件;

7.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着作等复印件(公开发表的成果以见刊为准);

8.其他佐证材料复印件。

(叁)结题答辩会议拟安排在20215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联系人:管老师 肖老师 电话:8067510

科技处

202135

 

附件【附件.谤补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