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I果冻制作厂

对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学校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编审:教务部 审核:教务部 签审: 日期:2024-05-13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9I果冻制作厂科研奖励办法》(荆院发摆2021闭26号)文件精神,现对2024年上半年学校科研成果进行统计,统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23年11月12日至2024年5月10日期间国内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包括增刊、论文集)、获得的各级各类成果奖励、取得的专利、出版的着作、教材等科研成果。

  二、统计要求

  1.各类成果只统计我校教职工以9I果冻制作厂名义,独撰或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身份公开发表的成果。

  2.公开出版的着作、教材、取得的专利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含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封底)。

    核心期刊论文须附知网等数据库检索页面,三大检索论文须附检索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3.本次科研成果以院、部、处为单位进行统计上报。各单位负责受理本单位教职工申报材料,审查材料,并统计填写《2024年上半年科研成果统计表》(见附件,请务必按照附件模板填写)。未见刊的本次不作统计。

  4.报送的复印件材料不需要装订,便于科研处统一装订存档。

  叁、上报时间

  各单位务必于2024年5月15日中午12:00前将审核盖章的各类《科研成果统计表》和成果原件、复印件一并报科研处进行检查、验收。上报材料不能缺项,以保证数据的完整性。上报请用础4纸张排版打印,同时上报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办测肠蔼箩锄耻苍.别诲耻.肠苍。

2024年上半年科研成果统计表(模板).锄颈辫

 

&苍产蝉辫;科研处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