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分院(部):
为了全面掌握开学以来我院教学运行情况,严格教学管理,加强教学过程监控,提高我院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院将于第十一周(11月9日-11月13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一)日常教学检查
日常教学运行情况及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二)教研活动检查
以教研室为单位检查,教研活动检查主要包括是否按制定计划开展教研活动,有无相关记录,记录是否详细。
(叁)实验教学专项检查
1.教学准备。查阅课程教材或指导书、大纲、课表、进度表、工作手册等材料是否齐全、规范。
2.实验记录。查阅实验室实验记录。
3.设备使用。查阅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4.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否上墙:安全管理规定、实验教师岗位职责、学生实验守则和/或操作说明等。
5.实验室安全。水、电、门窗、电源线路使用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有危险品管理办法或相关措施;是否有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特殊实验(如化学类等)师生着装是否符合要求。
6.实验室环境。检查实验室卫生环境及物品摆放情况。
叁、总体要求
1.期中教学检查是我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望各分院(部)按照本通知精神,结合分院(部)实际,认真做好期中教学检查,合理安排各项检查工作。
2.检查结束后,各分院(部)应对本次教学检查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对教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整改措施。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请于第12周周五前上报至教务处,教务处将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就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提出整改意见,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
四、资料存档
为了加强教学资料管理的规范性,期中教学检查资料按要求存档,其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格式要求:标题宋体叁号加黑,正文宋体小四,行间距22磅。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