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落实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各分院(部):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落实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落实
(一)班级教学任务和分院(部)教学任务的安排
1.各专业必须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安排下学期班级教学任务,合理设置起止周(即包含实践环节的理论课程在教学任务起止周数设置时应扣除实践所占学时),要切实做好班级所开课程前后学期周学时的合理布局。周学时一般不超过26学时。暂定下学期教学任务为19周。
2.对在多个分院(部)或专业开设的同一门课程,由开课分院(部)统一协调起止周,安排合班;合班的班级数根据课程性质、教学特点和教室容纳量等确定。
(二)时间安排
1.12月7日前:将相应教学任务下达给相应的开课院(部),各分院(部)根据汇总后的院(部)任务做好分班、合班,交教务处审核,审核无误后,落实院(部)任课教师。
2.12月11日前: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各专业教学计划,课程类别、理论学时、实验(或上机)学时,严格按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并完善任务的起止周数、学分、考试方式、教材等基本信息。
3.12月18日前: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交教务处。教务处根据教学单位上交的教学任务进行课表编排。
(叁)任务报送
1.教务处计划于第17周开始排课,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院(部)授课任务书、班级授课一览表请从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导出并打印,其它附件按照模板要求填写相关内容,所有附件按序号排序,教学单位负责人在封面上签字盖章,并于下学期开学第4周前报送教务处存档(同时报送电子版本资料)。
2.另请附交一份教师教学任务汇总表,院(部)授课任务书,由教学单位负责人在封面上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审核无误后报人事处。
二、教材订购
1.各分院(部)应严格按照《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授课任务书》落实教材版本,制定教材(含实验、实训教材)订购计划。
2.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66号)的通知,明确要求高等学校必须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我院的一些马工程课程必须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已出版的《马工程重点教材目录》已上传到工程教学管理群里)
3.截止至2020年12月18日前(16周)上报教务处何莉老师,要求按专业详细填写表内各项目。教材信息一旦落实,不得随意添加或更改。
叁、特别说明
1.主讲教师所属类型分六类:自聘专任、自聘管理(与工院签约的教师)、长大委派(由长大安排的教师,务必写明长大所在的单位)、长大外聘(务必写明长大所在的单位)、长大退休、其他外聘(各分院(部)自行联系的教师)。
2.“备注”栏仅用于写明教师对课程教学条件的需求,(如:机房上课、制图室上课)。
四、注意事项
请各分院(部)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若拟开课情况与《人才培养方案》有不一致的,需提前填写《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申请表》并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执行。
附件:1.教学任务书封面及目录
2.教师教学任务汇总表
3.院(部)授课任务书
4.班级授课一览表
5.教材信息统计
6.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材订购计划表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0年12月3日
附件【相关附件.锄颈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