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做好2020至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分院(部):
为了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教学秩序正常运行,及时掌握教学工作运行情况,发现并解决教学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学院教学工作总体安排,定于3月1日至3月5日共五天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要求各分院(部)认真做好开学准备和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织工作
成立学院、分院(部)两级教学检查小组,学院教学检查小组负责教学检查的策划、组织和代表学院对检查工作做出评价;各分院(部)教学检查小组由分院(部)院长(主任)任组长、分院副院长、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为教学检查小组成员,负责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布置期初教学检查内容和本学期有关教学工作计划,并负责各分院(部)的教学检查和评价工作。
学院教学检查小组成员:
组 长:李克华
副组长:吴锡改
成 员:学院领导;各分院(部)领导、教学秘书;教务处、教学促进办公室全体成员
二、检查时间及人员安排
学院领导、教务处及教学促进办公室工作人员将对教学情况进行抽查。具体安排如下:
检查地点 |
检查人员 |
检查时间 |
老校区 |
楼一珊 吴锡改 申文明 |
周一 |
章保平 朱亦丹 |
周二 |
|
陆 博 胡 炜 |
周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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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海霞 肖利华 |
周四 |
|
申文明 魏 媛 |
周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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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校区 |
金 鑫 李克华 牟海霞 |
周一 |
高永兴 何 莉 麻 丽 |
周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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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永伟 赵 荣 朱亦丹 |
周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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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锋辉 魏 媛 胡 炜 |
周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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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华 何 莉 麻 丽 |
周五 |
叁、期初教学检查内容
1.教师严格遵守教学纪律情况,重点检查教师教学出勤,第一周原则上不得调课。
2.学生遵守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情况,重点检查学生上课出勤。
3.教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如课表、课程安排等。
4.教学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检查教室、实验室、机房、多媒体教室、语音室的安排运行情况。
四、期初教学检查的要求
1.所有检查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岗。
2.各分院(部)请将期初教学检查安排表于2月28日16:00前交至教务处,便于教学检查工作的协调。
3.各分院(部)主管教学的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辅导员要亲临教学一线进行实地检查,及时掌握教学、学生学习等情况。
4.本次期初教学检查以各分院(部)为主体。各分院(部)负责通知第一周有课的教师,确保到位。
5.各分院(部)认真填写《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教学检查记录表》。
6.各分院(部)请于3月10日星期叁前将期初教学检查总结以书面形式上交教务处,总结撰写应包含教学检查内容中的四个部分,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方案,按照“期初教学检查资料装订封面、总结、检查记录表”顺序装订,封面加盖本单位公章。教务处负责总结分析全院期初教学检查情况,并以教学简报形式向全院通报。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1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