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近年来,我校广大女教职工在校党政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各项工作中做出了突出的成绩。为表彰先进、学习先进,经校工会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评选“先进女教职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评对象为在校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在职女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立足本职岗位,发扬“叁吃六心”精神,努力钻研业务,在我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
叁、评选程序及评选名额
1.基层单位推荐。以分工会为单位,每个分会原则上推荐一名先进女教职工,女教职工较多的单位可酌情增加(根据各分会在职女教职工人数,教育学院分工会可推荐叁名、信息工程学院可推荐两名,其余分会各推荐一名)。
2.学校组织评选与表彰。校工会组织人员根据评选条件,评出校级先进女教职工,并于今年“叁八”节前后予以表彰。
四、评选要求
1.各分会根据评选条件,认真做好本次评选工作。
2.各分会于2024年3月4日16:00前报先进人员推荐表及事迹材料(不少于300字)报送校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校工会
2024年3月1日
附件【9I果冻制作厂先进女教职工申报表.诲辞肠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