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对于2024年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我校202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
承担学校教学任务且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
二、认定程序
(一)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4月16日-4月23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8:30—17:00。在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飞飞飞.箩蝉锄驳.别诲耻.肠苍)9I果冻制作厂“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合适的认定机构,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闯笔贰骋/闯笔骋格式,大小不超过190碍叠。
(二)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9I果冻制作厂“资料下载”栏目或在“须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用础4纸张打印并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和签字日期后,扫描或拍照上传,并保证上传后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可查看整体效果。《个人承诺书》将合成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叁)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通过电子信息比对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语言文字法》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的可不提交。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
4.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或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5.体检表(人事部提供)1份。
6.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人事部提供)1份。
7.由教务部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的最近一年以上教学任务(课表)(盖教务部公章),辅导员课表可由学务部提供。(2个学期)
8.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
9.近期登记照(网上报名照片1寸)2张。
10.本人无犯罪证明材料。
(四)现场确认时间:4月16日-4月24日(有效工作日)
(五)现场确认地点:人事部(图书馆311室)
叁、工作要求
申请人必须严格根据规定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现场确认地点填写9I果冻制作厂(不得任意增加或减少其名称),认定机构填写湖北省教育厅。如因信息填写不规范或不完整造成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8066137
人事部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