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对于组织申报湖北省2024年度新工科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对于2024年度新工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9)要求,省教育厅将启动新工科课程、新形态教材、实践教学项目、实践基地等四类建设项目。现就2024年度新工科建设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建设要求
2024年,省教育厅启动新工科课程、新形态教材、实践教学项目、实践基地等四类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项目设计科学合理,研究方法和实践路径切实可行,对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起到直接支撑作用,并具有推广应用价值。各类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新工科课程建设项目。强化课程思政建设,结合新时代我国制造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将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有机融入新工科教学;培养学生“大工程观”,及时将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融入相关课程教学过程;推动学科交叉融合,促进理工结合、工文渗透,优化重构“基本理论+工程实践+工程设计+创新应用”课程结构体系;探索基于AI 的新工科课程教学内容及教学方式方法改革。
2.新工科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注重将学科前沿理论与技术、真实产业案例、典型解决方案等融入教材;开发新工科领域础搁教材、数字化教材等新形态教材。
3.新工科实践教学项目。从课程、课程群、专业层面推进实践教学内容体系的改革与优化,在实验实践教学中充分运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开展基于课程或课程群的综合性、创新性实践教学,基于专业的综合性创新实践教学研究,开发多学科交叉融合或者面向专业群的综合性实践教学项目。
4.新工科实践基地建设项目。推动高校、公司、产业园区等共同建设基于人工智能、数字孪生、虚拟仿真等新一代技术的新工科线上线下混合式实践教学基地,促进校企、校校、校地间的实践教学资源共享。
二、申报范围及数量
1.申报范围。我校工科专业均可申报。
2.申报数量。新工科实践基地需有国家级或省级一流专业作支撑。每个学院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其他项目每个学院每一类推荐数量不少于1个,不超过2个。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新工科项目。已获得省教育厅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叁、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各学院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学院统筹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2.请各学院于2024年12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申报书奥翱搁顿版、支撑材料笔顿贵版、汇总表贰齿颁贰尝版)报教务部,其中新工科课程报教学建设科,联系人魏媛,邮箱57942191蔼辩辩.肠辞尘;新工科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报科研处,联系人麻丽,邮箱602325482蔼辩辩.肠辞尘;新工科实践教学项目、实践基地项目报实践科,联系人文小静,邮箱526528391蔼辩辩.肠辞尘。
3.申报材料包括项目汇总表(附件2、4、6、8)、项目申报书(附件1、3、5、7)和支撑材料(模板附件10)。
教务部
2024年11月28日
附件2.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新工科课程专项申报汇总表.虫濒蝉虫
附件3.湖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新工科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申报书.诲辞肠
附件4.湖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新工科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虫濒蝉虫
附件6.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新工科实践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虫濒蝉
附件8.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新工科实践基地申报汇总表.虫濒蝉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