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工作
对于拟确定聂利伟等10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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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智能制造学院&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
审核:智能制造学院&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
日期: 2024-05-11 15:05:47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经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团员通过团组织推优),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报分院党总支备案后,拟确定 聂利伟、夏思雅、张佳、吕慧、吴晓雨、易慰卿、汪海洋、张梧境、李杰 、王琼 10 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特在 智能制造学院 全院进行公示。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对照党员条件(党章第一条至第四条),通过来电、来函或直接向分院党总支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不符合党员条件、不宜发展的问题。反映的情况,要有事实依据。
公示时间: 2024 年 5月 11 日至 2024 年 5月 17 日(7天)。
公示期间电话:8066300(智能制造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电子邮箱:893109388@
中共9I果冻制作厂智能制造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