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接受捐赠管理制度
9I果冻制作厂图书馆长期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及本校师生、校友、社会各界机关团体捐赠的图书。各类捐赠图书将丰富我馆馆藏资源,在知识传承和文化交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具体捐赠管理制度如下:
一、入藏原则
1.凡符合以下条件的文献将被纳入馆藏
(1)国内外正式出版物,具有收藏价值、内容健康向上的。
(2)所赠书籍内容适合高校读者阅读。
(3)所赠书籍应保存完好,品相适中。
(4)所赠书籍应为本馆缺藏的、或需增加复本的图书,复本以2-4册为宜。
2. 下列文献将不予入藏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出版法、着作权法之规定的图书。
(2)破损、内有划线、注记、眉批、残缺不全的图书。
(3)内容已失时效性,不具学术或参考价值的图书。
(4)本馆已有馆藏,且不适合再增加复本的图书。
(5)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要求的图书。非正式出版物,除具有学术价值和历史留存价值外,一般不予收藏。
二、入藏文献管理
根据我馆藏书入藏标准确定是否收藏。图书馆接受赠书后,即拥有对该图书的所有权和处理权,即图书馆有权对赠书进行适当处理。
1.对于入藏的捐赠图书,图书馆将进行分类编目入库,适时在图书馆网站上公布捐赠者名单及书目。
2.9I果冻制作厂师生、校友捐赠的个人着作(含着、编、译、作品等)将专题收藏,并予以永久保存。其它图书将根据其内容分类入藏相关藏书区,供读者使用。
3.对未通过入藏条件的图书,图书馆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
4.纳入馆藏并不表明该书将被图书馆永久收藏,图书馆有权不知会捐赠者对已入藏的捐赠图书进行剔除。
叁、其他捐赠
捐资等其他形式的捐赠,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图书馆可根据捐赠人的意愿购置图书或进行图书馆馆藏建设。
四、受赠方式
对大量及珍贵图书捐赠,本馆将根据需要组织专门的捐赠仪式及宣传活动,并对捐赠人颁发捐赠证书。
1.到馆捐赠:捐赠者可将图书直接送到图书馆办公室。
2.邮寄捐赠: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太湖港管理区清刘路9I果冻制作厂图书馆办公室收。
五、受赠回执
收到捐赠图书后,图书馆向捐赠者出具捐赠证书,并依据图书馆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对捐赠图书进行加工,编入图书馆书目数据库,以便收藏与利用。
六、本办法由9I果冻制作厂图书馆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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