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对于开展12月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党支部:
现将12月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政治理论学习内容
1.中共中央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习近平对于《中共中央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3.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重要突破口 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4.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重要举措继续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有机衔接融会贯通——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5.充分发挥我国应急管理体系特色和优势积极推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6.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7.习近平在解决“两不愁叁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讲话;
8.习近平: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
9.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习近平2018年5月18日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
10.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11.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12.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
13.凝聚奋进新时代实现民族复兴的磅礴伟力——中宣部负责人就《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答记者问;
14.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对于深入开展向李德威教授学习活动的通知。
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内容
1.党员自觉缴纳12月党费;
2.重温入党誓词;
3. 集中诵读党章总纲部分;
4.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汇编(重点选学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会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5. 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测试;
6. 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检视《摘编》学习情况,检视对照党章党规群众意见整改情况,检视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叁、活动组织形式
1.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以党总支或党支部为单位开展,由总支(支部)书记主持,机关及直属单位负责人配合,全体教职工参加。
2.学生政治理论学习由校团委以主题团会等形式安排进行。
3.“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由各支部书记主持开展,全体党员参加。
四、有关活动要求
1.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应分开进行,其中政治理论集中学习时间应不低于1小时,各党支部要安排专人分别做好考勤及会议记录;对因事因病不能参加活动的,应履行好请假手续,并要求其及时进行补学。
2.党员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应佩戴党员徽章,在《党员手册》上作好活动记载。党支部书记要定期对支部党员填写的《党员手册》进行评价签字。
3.院领导所在支部要通知院领导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将本单位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相关材料(活动报告单、活动图片资料等)于12月31日前分别报党委宣传部(联系人:黄思琦)和党委组织部(联系人:矫秀强),联系电话:8067500。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