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对于开展4月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党支部:
现将4月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政治理论学习内容
1.3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
2.3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
3.3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
4.54天7次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读懂中国疫情防控阻击战
5.习近平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特别峰会上的发言
6.习近平在湖北省考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的讲话
7.习近平在浙江考察时的讲话
8.中共中央 国务院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
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内容
(一)党员缴纳4月党费
4月党费可以利用网络支付方式缴纳,缴纳有困难的,可待开学后另行缴纳。
(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上级文件会议精神
(1)4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
(2)习近平给北京大学援鄂医疗队全体“90后”党员的回信;
(3)习近平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
(4)赵乐际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5)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
(叁)统计本支部党员就近就地参与疫情防控情况
各支部要详细了解、认真统计本支部党员就近就地参与疫情防控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对于典型人物和事迹可单独上报事迹材料(前期已经宣传报道的可忽略)。
(四)开展讨论
围绕“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如何发挥共产党员在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这一主题开展讨论。
叁、活动组织形式
1.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以党总支或党支部为单位开展,由党总支(支部)书记主持,机关及直属单位负责人配合,全体教职工参加。
2.学生政治理论学习由校团委以主题团会等形式安排进行。
3.“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由各支部书记主持开展,全体党员参加。
4.疫情防控期间的“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各单位可以应用“学习强国——强国视频会议”或其他视频会议平台开展集中学习和讨论活动。
四、有关活动要求
1.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应分开进行,其中政治理论集中学习时间应不低于1小时。
2.各单位可以将活动安排及学习资料先期发放给相关人员,集中活动时指定专人宣讲主要精神,开展集中讨论交流;并安排专人做好活动记录。对因事因病不能参加活动的,应履行好请假手续,并要求其及时进行补学。
3.党员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应佩戴党员徽章,党支部书记要定期对支部党员填写的《党员手册》进行评价签字。
4.院领导所在支部要通知院领导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5.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将本单位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相关材料(活动报告单、活动图片资料、党支部党员就近就地参与疫情防控情况统计表等)于4月25日前分别报党委宣传部(联系人:黄思琦,电话:15871815895)和党委组织部(联系人:矫秀强,电话18171834321)。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2020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