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对于开展9月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党支部:
现将9月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活动时间
2019年9月27日(星期五)下午
二、政治理论学习内容
1.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对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
2.传达会议精神。
(1)传达新学期学院中层干部会议精神;
(2)传达学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部署会议精神;
(3)传达学院“迎大庆 保军运”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
叁、“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内容
1.党员自觉交纳7-9月党费。
2.重温入党誓词。
3. 集中诵读党章第五章第叁十条、第叁十一条、第叁十二条。
4. 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新修订)。
5.学习《中共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委员会对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
6.指导和督促每名党员师生科学制定主题教育个人学习计划。
四、活动组织形式
1.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以党总支或党支部为单位开展,由总支(支部)书记主持,机关及直属单位负责人配合,全体教职工参加。
2.学生政治理论学习由校团委以主题团会等形式安排进行。
3.“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由各支部书记主持开展,全体党员参加。
五、有关活动要求
1.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应分开进行,其中政治理论集中学习时间应不低于1小时,各党支部要安排专人分别做好考勤及会议记录;对因事因病不能参加活动的,应履行好请假手续,并要求其及时进行补学。
2.党员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应佩戴党员徽章,在《党员手册》上作好活动记载。党支部书记要定期对支部党员填写的《党员手册》进行评价签字。
3.院领导所在支部要通知院领导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4.不能按通知时间开展活动的单位,应另择时间开展活动,并将活动时间报党委办公室。
5.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将本单位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相关材料(活动报告单、活动图片资料等)于9月30日前分别报党委宣传部(联系人:黄思琦)和党委组织部(联系人:矫秀强),联系电话:8067500。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