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对于开展2023年2月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2023年2月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正确理解和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2.为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而团结奋斗——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10月23日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讲话
3.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
4.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
5.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时强调 坚持团结奋斗 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重大决策部署
6.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增强发展的安全性主动权
7.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革命传统和作风 弘扬延安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带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时的讲话要点
8.视频讲座《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上、下集)》
9.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保障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10.湖北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举行 强调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荆楚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11.2023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注:加粗项为必学内容)
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内容
1.重温入党誓词
2.党员缴纳2月份党费
3.开展理论学习:
(1)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正确理解和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2)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时强调 坚持团结奋斗 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重大决策部署
(3)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保障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4)2023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4.开展主题研讨:
作为一名党员,应当如何发挥“拼字当头 实干为要”的精神?
叁、活动组织形式
1.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以党总支或党支部为单位开展,由党总支(支部)书记主持,机关及直属单位负责人配合,全体教职工参加。
2.学生政治理论学习由校团委以主题团会等形式安排进行。
3.“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由各支部书记主持开展,全体党员参加。
四、有关活动要求
1.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应分开进行,其中政治理论集中学习时间应不低于1小时。
2.各单位可以将活动安排及学习资料先期发放给相关人员,集中活动时指定专人宣讲主要精神,开展集中讨论交流;并安排专人做好活动记录。对因事因病不能参加活动的,应履行好请假手续,并要求其及时进行补学。
3.党员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应佩戴党员徽章,党支部书记要定期对支部党员填写的《党员手册》进行评价签字。
4.校领导所在支部要通知校领导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5.各党总支(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作为本单位政治理论学习的责任人,要加强指导和负责落实,要将理论学习情况以新闻消息(配图片)的形式发布在各分院网站主页上,并将新闻链接、本单位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的相关材料于2023年2月28前报党委宣传部(联系人:余紫滨)。
6.各位党员同志要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督促党员师生每天登陆“学习强国”开展自学,督促学生每周登年陆“青年大学习”开展主题团课学习,并将本单位组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相关材料(活动报告单、活动图片资料等)于2023年2月28日前报党委组织部(联系人:吴婷婷)。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