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工作
对于做好2020年“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来源:&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
编审:&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
审核:&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
日期: 2020-12-02 14:12:00
各分工会:
为了做好我院教职工帮扶工作,体现学院的关怀和工会组织的温暖,经学院工会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送温暖”活动。本次送温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透明和救急帮困的原则,把有限的资金用于确实需要帮助的困难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温暖”对象
学院在职工会会员
二、“送温暖”条件
1.本年度本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治疗。
2.本年度本人生病住院,自费医药费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需附医药费发票)
3.本年度遇到天灾人祸,造成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4.本年度孩子生病住院,自费医药费6000元以上。(含6000元,需附医药费发票)
5.本年度父母基本无生活来源,且长期有病无法报销医药费。
叁、申请程序
1.本人申请。由教职工对照“送温暖”条件,提出申请,并填写《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见附件)。
2.分工会审核。以分工会为单位,对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院工会。
3.工会审批。由院工会、相关分工会小组长对申请困难补助教职工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困难补助人选及补助标准。
四、报送时间
请各分工会于2020年12月10日前,将《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见附件)交院工会办公室。如不按时上报,作为自动放弃。
五、工作要求
请各分工会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摸清情况、实事求是、严格把关,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好,把温暖送给确实困难的教职工,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