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工作
对于开展2020年度工会工作评比表彰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工会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组织功能,充分调动工会会员的工作热情,经学院工会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优秀工会干部、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及优秀女教职工评选表彰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内容和比例
1.“优秀工会干部”,各分工会评选1人。
2.“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比例为各分工会会员人数的10%。
3.“优秀女教职工”,评选比例为各分工会女会员人数的8%。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工会干部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立德树人,政治立志坚定。
(2)热爱工会工作,能主动热情为教职工服务,有奉献精神。
(3)能积极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参加院工会和分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4)能自觉依法维护本单位教职工合法权益,切实为教职工办实事,受到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2.工会活动积极分子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立德树人,政治立志坚定。
(2)爱岗敬业,能较好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并积极主动支持学院工会开展工作。
(3)认真履行工会会员义务,在各项工会活动中表现突出,起到了良好的带头作用。
(4)热心为教职工服务,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受到教职工好评。
3.优秀女教职工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立德树人,在促进和谐校园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爱岗敬业,兴趣广泛。立足本职岗位,刻苦钻研业务知识,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教书育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以及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深受师生好评。
(3)优育家风,注重家教。讲究道德、家庭和睦,重视学习、尊重劳动,勤俭持家、教子有方,尊老爱幼、邻里互助。
叁、评选要求
1.加强领导。请各分工会认真组织,做好宣传工作,动员广大会员积极参加评选活动。
2. 择优推荐。评选工作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自下而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群众公认。
3.各分工会于2020年12月9日17:00前将申报表上报院工会。逾期不报视自动放弃。
附件1:优秀工会干部、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及优秀女教职工名额分配表
附件2:优秀工会干部、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及优秀女教职工申报表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二○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附件1名额分配表.诲辞肠】
附件【附件2申报表.诲辞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