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9I果冻制作厂仓库管理制度(试行)
9I果冻制作厂仓库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物资管理,保证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顺利开展,实现物资仓库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仓库管理员职责
第二条 负责物资的入库、出库、储存、盘点、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叁条 负责狈颁系统仓库管理模块和新增物料编码的维护工作。
第四条 物资入库时做好票据核验,确保齐全后,在狈颁系统内办理入库手续,同时做好入库物资的检查、验收。
第五条 仓库仓管员务必妥善保管物资,物资入库时,应在狈颁系统内根据到货单据认真核实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确保计录准确,定期检查存货、防止存货变质。
第六条 必须本着节约原则办理物资领用,尽量做到物尽其用,减少浪费。领用单位若在日常办公中存在浪费或积压现象,仓库管理员有权收回积压物资。
第七条 设备类物资入库时,需经狈颁系统确认入库。出库时,需在翱础系统出库单中准确、完整的填写使用地点、使用人、使用部门等信息,否则不可办理出库。
第八条 严格物资入库手续,对于物资质量不合格或数量短缺的物资应拒收入库。对回收残损设备应及时组织维修,尽量做到节省人力物力。
第九条 负责整理归档仓库各类单据并进行妥善保存。
第十条 仓库管理员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加强学习物资管理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管理素质,做好物资供应工作。
第叁章 仓库物资分类
第十一条 仓库物资主要为教学、实验、办公使用,用量大、具有公用性质且单价在1000元以下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物资。主要分为:教学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大宗办公耗材。
教学实验材料:凡一次使用后即消耗或不能复原的物资,如:各种原耗材、燃料、气体、试剂、切片等;
低值品: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耗材范围,耐用期在一年及以上,可重复使用的物品,如:工具、量具、一般用具等;
易耗品:凡不属于耗材和低值品范围,在实验过程中易于消耗的物品,如:玻璃器皿、元件、配件等;
大宗办公耗材:打印纸、复印纸、碳粉、信封、档案袋等。
第十二条 学校教学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大宗办公耗材实行学校 、分院(部)两级管理。资产管理处是统筹管理学校教学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大宗办公耗材的职能部门。
第四章 日常管理
第十叁条 各分院(部)根据教学任务量、库存量、消耗量等制定采购计划,本着“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勤俭节约、减少浪费”的原则管好用好所购买物资。实行学校、分院(部)两级管理,仓库设立总账,分院(部)管理实验室建立分账。每学期各分院(部)将批准后的集采签呈及时转发给仓库管理员,以便仓库统计建账。
第十四条 教学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大宗办公耗材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非集中采购两种采购方式。
集中采购:对面广量大的教学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大宗办公耗材,由采购部门按计划统一组织招商定价,进行采购。
非集中采购:对专业性较强,零星、急需的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各使用单位可按需在翱础上申请。
第十五条 仓库管理员根据采购员狈颁系统录入的到货单仔细核对入库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包装状况及标识等是否与所提供的发票或出库票据相符,准确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第十六条 所采购物资应当及时运往仓库,由仓管员现场清点。因物品特殊不便直接运放仓库时,需现场验收入库的物资,待验收完毕填写验收单据后方可在狈颁系统上办理入库手续。
第十七条 采购人员购买的物资如存在质量不过关、价格不合理、实物与单据不符等问题,仓库管理员有权不予入库。
第十八条 物资出库,需由申请人在翱础系统中填写出库申请单,经仓库管理员核对,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领取物资。严禁先出库物资再补出库申请单。
第十九条 0础系统中出库单据如若填写不完整、不正确,仓库管理员可将单据退回。
第二十条 物资出库时,需领用人和仓库管理员现场清点,确定数目、质量、型号等。申购的特定物资通知申请人领取,仓库代管叁天,叁天后申请人仍未领取,仓库将有权处理该物资。
第二十一条 出库物资要用旧存新,物资出库后不可退换。
第二十二条 各分院(部)要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教学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大宗办公耗材管理制度,要认真填写《耗材发放账簿》,指定物资计划、购置、保管、领用、回收等工作的负责人。每学期末对耗材的使用情况进行汇总,低值耐用设备,要建账建卡管理,并定期检查核对,保持账卡物相符。各部门要加强管理,做到验收严肃认真,保管符合规定,进出手续齐全,最大限度做到节约效能。
第五章 超计划采购程序
第二十叁条 超计划采购必须在翱础上发起申请,经过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处、财务处、主管校领导等同意后方可执行,发起翱础时需附上《耗材发放账簿》,超10000元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仓库盘点及报废处理
第二十四条 物资调配坚持节约、效益最大化、先进先出原则。
第二十五条 库存物资须每月月末盘点一次,将实物与狈颁系统中库存数据进行核对,如有储备不足或超储积压,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六条 对于盘点中出现物资报损、盈亏等情况,仓库管理员应查明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经部门负责人、主管校长批准后组织实施。资产管理处负责人应对仓库管理员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与复查。
第二十七条 对于过期、丢失、自然损坏、报废等物资,经仓库管理员会同鉴定人员核实确认,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出售、拆卸分解、清理。
第二十八条 出售报废物资时,需采购办公室、财务处及仓库管理员会同进行,所得资金及时上交财务处。
第七章 仓库物资保管及安全规范
第二十九条 仓库物资保管主要内容:
1、仓库管理员要及时登记各类物品出入库明细账,做到日清月结,达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每月月底,仓库管理员要对当月出入库物品予以汇总,并制成报表上报领导;
3、仓库内应保持清洁,每日打扫卫生,并随时注意通风、防潮、防蛀、防鼠等,保证物资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4、物资进行分门别类,按序、妥善存放。不得混存,保持空间距离并设物料卡,标示清楚。
5、通道保持畅通,严禁在通道内摆放物品。堆放高度应当适宜、可靠,以免物资受压变形或倒塌;
6、贵重物资不得直接放于地面上,以避免受潮而变质。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叁十条 仓库安全规范内容:
1、仓库内严禁烟火,仓库应在明显处悬挂“严禁烟火”标志;
2、设置消防设备,学校应组织保卫处人员每月不定期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3、仓库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等违禁品进入,更不得储存;
4、领用物品时,做到有序领取,一个部门领取完毕,下个部门方可进入仓库。
5、严禁人员在仓库内吸烟、用火和乱接使用电器。
6、仓库管理员上下班前应检查门、窗、水、电的开关,做好防盗、防火、防爆工作。
第八章 附则
第叁十一条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叁十二条 资产管理处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资产管理处
2022年5月6日
下一篇:无